鲜卑往事 ——一个消亡民族的故事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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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哪里来 三
家里话事人是老婆,财产自然也归老婆掌握。对于草原民族而言最主要的财产就是牛羊这样的牲畜。因此,当一家男主死了,为了不让财产外流,儿子可以再娶后母,兄死,小叔子可以娶寡嫂,小叔子死了,小叔子的儿子可以娶伯母,小叔子一家都没男丁了,其他叔伯同样可以娶这个寡妇。这种嫂叔婚、叔伯母与侄婚,甚至叔父与侄媳婚,都是与财产继承权彼此联系到一起的。
从这个角度看似乎女子地位低下,被夫家随意处置。但是你要是换个角度去想,之所以夫家的男子不论辈分,以年小者婚年长的寡妇,这正是女方地位高的表现。婚俗上年纪大的与年纪小的结婚往往是一种权利的宣示,你想想为什么如今婚姻大多是男大女小,这是长期父权社会的影响。
之所以有汉族人或者说现代人不太容易理解的这些婚俗,一是因为当时母方氏族对本族嫁出去的女性有绝对的保护权,二是无论是氏族内还是氏族外,女性的社会地位都很高。所以夫家为了保住财产,才不得不形成这样的习惯,由指定的继承人来承担亡人的财产与地位。
划个重点,兄终弟及制度是草原民族多年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与之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一套制度。类似髡头风俗、以及这样的婚俗,在近代的西南民族中也很盛行。这一点在今后的故事中要多次提及,也是很多变故的根源。请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牢记。如果不理解这一点,仅仅停留在野蛮、不开化的认识上,后面说的很多问题就真没法看清楚了。说句题外话哪怕游牧民族施行这样的婚姻继承制度,女方百年之后一般还是要跟第一个丈夫葬到一起的。
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则是鲜卑人的社会组织形态。当时这些民族最大的共同体称之为“部”,部内有若干小邑落。部内首领称之为“大人”,邑落首领称之为“小帅”。每部之内包括“数百千落自为一部”。
而且他们施行的是大人推举制,一般公推能征善战、能断诉讼争斗的人为大人。大人、小帅都不是世袭的。也就是说没有公信力是没法被推举为首领的。况且那时候的生产力水平只能吃大锅饭,有人多吃多占,必定有人饿死。饿死事小,整个部族的战斗力就会被损害,也无法在生产与征战中占据优势。所以这也是典型的抱团取暖。
大人们也没有滥用权力与蓄私产的概念,而且只有做到一碗水端平,族人才可能信任他,推举他为首领。所以“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这说明部落也是个松散的联合体。平时各自为政,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没有相互奴役欺压的现象。
但是遇到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时候,“大人有所召呼,刻木为信,邑落传行。无文字,而部众莫敢违犯。”当时这种部族通行的法则是,“违大人言死”。可见大人的权威还是很厉害的。
而且偷盗财产的惯犯也要处死。前文说过,游牧民族主要的财产是牲畜,所谓“盗不止死”就是指偷盗牲畜,这等于是偷人家的生产工具,断人活路,当然要死。
如果邑落间相互产生杀戮,就各自凭借武力去报复,以命偿命,靠武力解决争端;如果杀来杀去都不解决问题,才请大人出来评理,平息争端。如果被大人判定是过错一方,可以用牛羊赔偿赎命。如果有人背叛大人,大人下令拘捕的话,这个人就没有邑落敢收留他,见到了还要驱赶、抓捕,直到这个人流亡,跑到偏远的地方自生自灭。“自杀其父兄无罪”社会地位低下的父兄扯皮,死了就死了,不影响大局,也就没人管。
这种形态实际上还是适应生存现实的。有事先动刀子,讲理只不过是打累了才用的辅助手段,真正话事的是拳头。因此这种部族的组织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属于军事组织的一种。是战斗生活化的表现。这也是以后鲜卑人骁勇善战的基础之一。
接着划重点,母权、兄终弟及制、原始共产主义、公推大人制、崇尚武力这些社会形态起码从西汉初年开始,一直到东汉末年几百年时间里都影响着鲜卑人的生活。乃至到了北魏时期,这些习俗依然发挥着强大的生命力,成为鲜卑人南下与汉人融合过程中理不清的纠缠。很多历史书里写的鲜卑人故事,如果没有对以上形态的清醒认识,书里的故事与人做的事情,有时候就很突兀,让人无法理解,不光逻辑上说不通,就连汉人自己写的史书有时候也是自相矛盾。之所以矛盾,除了偏见、文过饰非,不理解草原人的生活是个主要的因素。
下一回,我们就要讲讲鲜卑人的一代目,檀石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