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汤化龙 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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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辛亥革命领袖,袁世凯也是尽力妥善安排的。袁世凯特授孙中山为全国铁路公司督办,交通部每月拨给办公费三万两,一切行政用人之权,北京政府概不干涉;黄兴被授予汉粤川铁路督办,每月经费也有数千元,待遇比内阁总长还要优厚。但是孙中山并不满足。在改组同盟会一事上孙、黄就是甩手掌柜,基本不参与,都是宋教仁忙前忙后。这期间宋教仁的威望迅速上升,虽然孙、黄依然是公认革命党领袖,但是在国民党内他们只算是挂名党魁,真正掌握实权的是宋教仁。孙黄是何心态我们不敢妄言,但是有件事情大家可以借此自己分析。
国民党在议会取得那么大的胜利,即将实现组阁,且宋教仁很可能成为总理,连袁世凯都依照大选结果几次电邀宋教仁速度北上,共商国是。但是作为国民党党魁的孙中山,就在宋教仁到达上海前五天,带着马君武、何天炯、戴季陶的一干激进派突然前往日本。按理说,不管是名义党魁也好,还是实际领导人也罢,在国民党胜选即将组阁之际,党内几个巨头是不是应该碰个头,好好商量一下对策,讨论一下执政方针,安排一下组阁以后的人事呢?结果人家孙中山连区区五天都等不及要跑去日本,还带走了党内激进派的主要干部,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让人费解?
宋教仁被害五天后,孙中山一行由日返回上海,立刻召开党内会议商议如何处理宋案。一年前还称袁世凯“雄才大略”是当世无可替代之人的孙中山主张武力反袁,然而以黄兴为代表的其余国民党人认为中华民国已经是共和政体,作为国会多数党解决纷争应当诉诸法律而不是武力,不然就会破坏初具雏形的代议制民主制度,坚决反对武力解决。
更何况宋案发生以后,国民党托江苏都督程德全出面,向国会提议成立特别法庭审理“宋案”,但被国民党籍的司法总长许世英驳回,他认为依法诉讼应由地方法庭开始,不可逾级,成立特别法庭更是干预司法独立。这些国民党人还是秉承宋教仁的思想,尽力维护孱弱的法制。
再者宋教仁案是刑事案件,当时朝野上下多数人都主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认为把刑事案件政治化是极为错误的。这个案件凶手已经拿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就应当依法处理。具体管理宋案的是江苏省辖下的上海地方检察院,而且已经两次发出传票,要国务总理赵秉钧到院接受讯问。身为国务总理面对传票也不敢掉以轻心,还特意做出正式回覆,在《京地检厅长转赵秉钧、程经世拒绝赴沪受质复文》中,赵秉钧说“惟民国立国精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对于不能去上海接受讯问,赵秉钧的理由是“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人家也是老老实实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最重要的一点,在国民党人控制的上海,在国民党人管理的监狱里面,武士英离奇暴毙以后社会各界也还是支持在上海审理宋案,并不因为上海政界国民党人为主而要求异地审理。说明各界都还是在相信法制,也是极力维持法制。
然而孙中山不这么看,他表示“若有两师兵,当亲率问罪。”那个时候掌握在国民党人手里的军队远不止两个师,但是手握重兵的国民党籍的江西都督李烈钧、安徽都督柏文蔚和广东都督胡汉民等人都借口无足够实力,反对孙中山动武,党内会议上仅戴季陶一人支持孙中山的主张。就连孙中山的铁杆粉丝陈其美也不赞同,后来陈其美在《陈英士致黄克强书》说"中山先生乃电令广东独立,而广东不听……不得已令美先以上海独立,吾人又以上海弹丸之地,难与之抗,更不听之。"至此,孙中山武力反袁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