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汤化龙 卅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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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爆发了所谓“善后大借款”事件。
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是极为艰难的。清政府的关税被外国人管理的总税务司把持。关税在偿付赔款或外债后,留下“关余”以补贴财政。清政府灭亡后,关税大幅度下降,也不再有足够的关余支付给政府。革命党人曾争取收回关税权也受到挫折。最严重的时候,南京政府曾有“金库仅存十洋”的情况出现。在袁、孙会谈的时候,孙中山称:“目下财政极端困难,势不能不借外债,以济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启政府侈肆之心。”借外债在袁世凯与孙中山看来是解决当下政府财政困境的唯一可行之路。
在与外国银行商谈借款的时候,银行团正式提出监督中国财政为借款必要条件,包括:“1.监督一切用款;2.监督遣散军队。”因而在1912年9月25日,《政府公报》民国元年第149号公布了袁世凯、孙文、黄兴、黎元洪《协商订定内政大纲八条》,里面就提到“暂时收束武备,先储备海陆军人才”。同时还规定了“立国取统一制度”,“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斟酌各省情形 ,兼采地方分权主义”,“迅速整理财政”,一致认为“竭力调和党见,维持秩序,为承认之根本。” 这其中的“收束武备”主要是指各省民军进行整编、遣散。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袁世凯向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签订借款,此次借款指定用途为扣除偿还到期的庚子赔款和各种外债,另外也用于政府遣散各省多余军队,以及抵充政府行政运转费用,这就是所谓的“善后大借款”。
然而借款谈判一波三折,先是唐绍仪认为财团借款还要监督用款实属丧权辱国加以拒绝导致谈判破裂,唐绍仪也因此下台;后有继任熊希龄以财团追加盐税由洋人管理也认为丧权辱国加以拒绝,谈判再次破裂,熊希龄辞职;再因为借款中派洋人监督问题,中方与各国政府再次发生争执,谈判搁浅。
此时美国总统威尔逊上台,认为大借款条件过于苛刻,且侵犯中国主权,违反了门户开放政策,退出了银行团,转而支持单独对华投资。至此,银行团与北洋政府各自退了一步,北洋政府接受银行团有关洋员聘任计画,银行团将利率降为百分之五,且即刻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团是怕美国人抢先,袁世凯是怕夜长梦多,就签订了借款合同,至此延宕了一年多的善后大借款才告一段落。
谁知道借款合同提交国会审议,恰值宋案发生的一个月后,所以合同条款立刻遭到强烈反对,国民党人反对尤烈。除反对合同规定以盐税、海关税等作抵押,盐税征收由外国人协管等条款以外,借款指定用途用于遣散军队,以及非经五大银行团同意,不允许地方各省自行借款等特别规定,直接损害了地方大佬的利益,于是国民党江西都督李烈钧、广东都督胡汉民、安徽都督柏文蔚曾各自通电反对贷款,5月5日,三人又与湖南都督谭延闿联名请求取消签字合同。地方与中央的矛盾日益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