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汤化龙 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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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7日,临时参议院召集《临时约法》起草会议,名为“编辑委员会”,重新起草《临时约法》。会议共三十日,至3月8日全案告终。3月11日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之所以要在3月8日结案,是因为当天是袁世凯向南京临时参议院提交“大总统誓词”的日子。这个《临时约法》不像是一个预备宪法,倒像是给袁大总统的紧箍咒。
孙中山回国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前就为总统制、内阁制与宋教仁针锋相对,甚至不惜再次撂挑子也要坚持总统制。如今眼见逼袁世凯就职南京不成,就想利用当初附加条件的第三条来限制袁世凯。因而《临时约法》相比《组织大纲》而言最大的改变,是放弃了总统制,采用了内阁制。在革命党人看来,他们自以为不是袁世凯的对手,只好提前防范。他们计划推黄兴、宋教仁为内阁总理,这样,袁世凯就是虚置的大总统,位高世尊而没有权,即便袁世凯老奸巨猾,野性难驯,也只好屈从于法律条款。革命党人的说辞是“盖当各省联合之始,实有类于美利坚十三州之联合,因其自然之势,宜建联邦国家,故采美之总统制。自临时政府成立后,感于南北统一之必要,宜建为单一国家,如法兰西之集权政府,故采法之总统制。至孙总统提出之《组织法草案》内容,大致与《临时约法》相仿佛”。认为改内阁制是合理的。
变脸比脱裤子还快的革命党人,自武昌起义开始,在政权问题上几经反复,对待投身革命的非革命党人始终不信任是其软肋。共和就是协商,宪政就是法治。但是革命党人不是以追求国家、人民福祉为己任,尽可能的团结一切致力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各方各派,而为一党之私利,只图控制政权,争夺权力,可以随意变更已经达成的共识。
前有刘公、孙武不足十日就逼迫修改《组织章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也被闹得前后修改了四次。以至于联合会议的代表都看不下去了,认为作为政府组织法这么一个根本性法律,轻易频繁修订,既不严肃也不利于政府稳定。如今罔顾临时参议院立法权力,擅自颁布《组织法》在先,又强行修改从武昌开始就确立的总统制为内阁制,这是在其党内已经争论过且党内成定案的决议,如今也被推翻。你让世人如何看待革命党,又如何看待孙中山、宋教仁、黄兴之流。
更何况《临时约法》匆匆忙忙赶在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前出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制约这个未来的临时大总统。在革命党人看来袁只是一个过渡的临时大总统,一旦制定宪法,进行大选,革命党人担任正式大总统如囊中取物,所以,《临时约法》只要能限制袁世凯就行。等到革命党出了正式大总统,再改不迟。这又开了民国因人修法的先例。法律只不过是他们手中的工具、玩物。
革命党人如此随意、视法律为玩物,开启了民国历史上宪政乱象的潘多拉魔盒。其后多年,围绕宪政民国史上故事多多,丑态百出,不能不说皆源于此。当然这些人包括他们的小迷弟们不会这样认为,什么“成大事不拘小节”,“审时度势、随机应变”,“高瞻远瞩、防患未然”这样的说辞累牍连篇。时至今日,依然还有人说他们不够杀伐决断,对隐藏的敌人、投机分子不够硬,因为他们“阶级的软弱性”才导致革命失败。
这些人的失败其实是因为他们自己无视规则造成的。一个社会由乱向治的过程中,各方遵守规则是恢复秩序稳固社会的根本。例如共和一旦深入人心,帝制终将灭亡一样。正是因为大家接受了共和以及共和所代表的规则,所以再谈帝制就没有空间了。自武昌役起,自始自终都有人为规则而奋斗,为维护规则而无视个人得失只求率先垂范,引领大家共同遵守的人大有人在。然而革命党人一次又一次打破自己曾经认可的规则,一次次的破坏共识的基础与信任,丝毫没有意识到共识建立之不易、规则的维护之艰难。那种以革命就必然代表先进性,蔑视其他一切派别的霸道气息,仍然是成王败寇的化身;“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二极管思想,说白了就是党同伐异,依然是“家天下”的翻版;“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本质就是暴力维护统治,而不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协商、众议。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些人眼里不过是屁话一句。一旦“我是流氓我怕谁”成为一种政治信条以后,民主就已然胎死腹中。
汤化龙、宋教仁各自从不同的道路走到民国,期间也是历事无数,各自从不同的角度体会到宪政道路的艰辛。他们也在争取宪政的道路上不断的遇到挫折,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变自己的想法。直到此时,二人才意识到,无论是君主立宪、还是共和宪政,其根本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在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度,各种主张都应该,且只能是在议会里进行协商、妥协,以代价最小的斗争来取得基本的共识。而不是自恃手中权力,甚至是军队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民国终于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也开始工作了,宋教仁、汤化龙的理想能在民国的新天地里实现吗?
现实真的很残酷,他们的理想注定在他们那一代只能是幻想。